郑州市政府发布了《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固定停车场的奖补,采取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未享受商业开放政策的,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建安总额的25%,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其中
——地下停车场。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2000元。附建地下机械式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0000元。
——地上立体停车场。停车楼每泊位补助14000元。横移式机械,每泊位补助5500元。升降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8700元。
鼓励单位、社区居民楼利用自有用地新建的对外开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基础上每泊位补助5500元。
简化停车场建设审批程序;对立体车库暂时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以及临时建筑相关费用。